官名。南宋御营使司、宣抚使司置,助理本署公事,位在提举一行事务之下。
官名。亦称“司义侍郎”。南朝梁置。《陈书·儒林·全缓传》: “梁太清 (547—549)初,历王国侍郎、奉朝请,俄转国子助教,兼司义郎,专讲《诗》、《易》。”参见“司义侍郎”。
官名。同“右一护军府护军”。
见“书写”① 。吏员名。金置,即“书写”,见该条。
行政院直辖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设置,掌协调水陆运输事宜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二人,五、六品不等。原由典狱司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兼充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,由本部员外郎、主事中奏补,任期二年。掌领本部南、北两监事务。
即“转运司”。
见“四门助教”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以朝臣充任,使出守各郡,以革五代藩镇之弊。掌总理郡政,宣布条教,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,以时劝课农桑,旌别孝悌,及赋役、钱谷、狱讼之事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皆置,隶大匠卿。北齐太府寺置,有令、丞掌之。隋朝将作寺置,设令二员、丞四员、监作十二员; 文帝开皇二十年(600)改隶将作监。唐朝因置,掌梓匠之事及宫室官修,置令二员、丞一员、监作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