鸣沙州
元初升鸣沙县置,属宁夏府路。治所即今宁夏中宁县东北鸣沙镇。明洪武初废。
元初升鸣沙县置,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东鸣沙镇。后属宁夏路。明初废。
元初升鸣沙县置,属宁夏府路。治所即今宁夏中宁县东北鸣沙镇。明洪武初废。
元初升鸣沙县置,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东鸣沙镇。后属宁夏路。明初废。
在今湖南湘阴县西南六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长沙府一》: 菱湖 “西接乔江,下达湘水,互为吐纳”。在安徽省安庆市区内。面积8平方千米,以盛产菱藕著名。原为自然水塘,后扩建成游览胜地。内有明史可法“宜城天堑”
在今台湾南投县东南车埕村南。台湾铁路集集线终点站在此。
即今安徽歙县东北练河西岸竦口。清乾隆《歙县志》 卷1 《都鄙》 有竦口村。村名。在安徽省歙县中部、练江西岸。属桂林镇。人口1110。因处双竦河口得名。产稻、蔬菜等,为附近粮食、蔬菜集散地。皖赣铁路与慈
三国吴置,治所在曲江县 (今广东韶关市东南莲花峰下)。甘露元年 (265) 改置始兴郡。
一作荧泽。又名荥波。在今河南郑州市西北古荥镇北。春秋战国时尚与济水、黄河相通。《尚书·禹贡》: “荥波既猪。” 又 “道沇水,东流为济,入于河,溢为荥”。《水经·济水注》: “济水又东径荥泽北,故荥水
简称东川。唐方镇名。至德二年 (757)分剑南节度使东部地区置,治所在梓州 (今四川三台县)。辖境多有变动,主要领有梓、遂、绵、普、陵、泸、荣、剑、龙、昌、渝、合十二州,约当今四川盆地中部涪江流域以西
南诏置,属会川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米易县。
北宋置,属繁昌县。即今安徽繁昌县西三十五里荻港镇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18太平州: 荻港 “在繁昌县西南二十里,与赭圻相属,西对无为军,盖江流险要之地”。明、清置巡司戍守,兼设荻港驿及河泊所于此。在安徽省
即今俄罗斯阿穆尔州黑龙江支流乌里河。《清一统志·黑龙江》 “哈喇河” 条下: “珠春河,在(黑龙江) 城东南一千三百五十里。……在黑龙江北,南流入 (黑龙) 江。”
西汉高祖十一年 (前196) 改东垣县置,属常山郡。治所在今河北石家庄市东北。武帝元鼎四年 (前113) 为真定国治。东汉属常山国。三国魏、晋为常山郡治。北魏属常山郡。隋为恒山郡治。唐武德四年 (6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