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台
在河北饶阳县西北十三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4饶阳县:“县西北十三里有花台,高五丈。相传慕容垂及拓拔珪皆屯营于此。”
在河北饶阳县西北十三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4饶阳县:“县西北十三里有花台,高五丈。相传慕容垂及拓拔珪皆屯营于此。”
明置,属宁夏后卫。在今宁夏盐池县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2:井儿堡“嘉靖初,套寇由此撤墙入犯固原、平凉、泾州诸境,杀伤甚众”。
在今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大街西北隆福寺街。明景泰四年 (1453) 建,清雍正元年 (1723) 重修。为京师巨刹。清 《日下旧闻考》 卷45: “每月之九、十日有庙市,百货骈阗,为诸市之冠。” 1901
北朝之一。公元550年高洋代东魏称帝,国号齐,都邺(今河北临漳县西南),史称北齐。有今洛阳以东,晋、冀、鲁、豫诸省及内蒙古一部分。公元577年为北周所灭。
即今贵州织金县西南七十八里白泥塘乡。清为平远州(治今织金县)至水城厅古驿道塘铺。产高岭土, 俗称白泥,故名。1932年设白泥塘镇。1936年废。
唐开元二十一年(733)分江南道为东、西二道。江南西道辖原江南道中部之地,治所在洪州(今江西南昌市)。管辖宣、饶、抚、虔、洪、吉、袁、郴、鄂、岳、潭、衡、永、道、邵、澧、朗、连等州。辖境约当今江西、湖
即今江西乐平市东南众埠镇。清同治《江西全省舆图》卷12:乐平县东南有众埠街。
唐贞观十四年 (640) 改高山县置,属播州。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市东南。《寰宇记》 卷121播州芙蓉县: 废舍月县 “以界内舍月山为名”。显庆五年 (660) 废。
在今湖北巴东县西南七十里。清有千总驻守。
即渭桥仓。唐咸亨三年(672)建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贞元八年(792),陆贽上言,“令糴米以补渭桥仓之缺数”。胡注:“渭桥仓,即东渭桥仓。”
一名叶滩。在今湖北秭归县西北泄滩镇。民国 《湖北通志》 卷12: 泄滩 “水势汹涌,有泄床石长三十余丈,行者无不惊怖。土人云,‘有泄无新,有新无泄’。盖新、泄二滩,水涨则泄险,水涸则新险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