绥越县
南朝陈置,为绥越郡治。治所在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南。隋大业初废。唐武德四年 (621)复置,属贺州。贞观十二年 (638) 又废。
古县名。南朝陈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南。属绥越郡。隋属贺州,大业初废入富川县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复置。贞观八年(634年)改隶梧州,十二年又废。
南朝陈置,为绥越郡治。治所在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南。隋大业初废。唐武德四年 (621)复置,属贺州。贞观十二年 (638) 又废。
古县名。南朝陈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南。属绥越郡。隋属贺州,大业初废入富川县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复置。贞观八年(634年)改隶梧州,十二年又废。
①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治所在阳城县(今河南登封市东南告成镇)。仁寿四年 (604) 废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置,辖境相当今河南登封县及禹州市地。贞观三年 (629) 废。②金天德三年
即今江西湖口县东南西洋桥村。清同治《江西全省舆图》卷13九江府湖口县:东南有西洋桥。
即今山东乳山市东北冯家镇。旧属牟平县。民国时有县佐驻此。
即今广东南海市西南太平圩。明属高明县,置太平巡司于此。在今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高明镇东太平。明成化中移高明巡检司治此,改名太平巡检司。
在今湖北监利县东南,长江北岸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江水“又东径忌置山南, 山东即隐口浦矣”。
元代黄河北岸的险工。在今山东曹县西白茅集一带。据《元史·顺帝纪》 载:至正三年(1343)五月,“河决白茅口”。四年(1344)五月,“大霖雨,黄河溢,平地水二丈,决白茅堤、金堤”。至正十一年(135
①即泡河。在今江苏丰县北。《水经·泗水注》: “ (泡) 水上旧有梁,谓之泡桥。” 《宋书·索虏传》: 元嘉中,魏将步尼公屯留城,与宋将稽元敬遇,引兵 “趋苞桥。至,欲渡清西,沛县民烧苞桥,夜于林中击
在今河南登封市西北嵩山中岳庙门前500米处。东汉元初五年(118)建。是汉代太室山庙前的神道阙,与少室阙、启母阙并称“中岳汉三阙”。1961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在河南省登封市嵩山中岳庙门前。东
在今上海市东部海滨。北起长江口南岸,南至杭州湾。始筑于北宋,南宋乾道八年(1172)重修,从而使塘内大片农田免遭潮水浸害。在今上海市东部海滨,北起长江口南岸,中经浦东新区川沙镇、南汇区,南至杭州湾。始
①《尚书·禹贡》 导江:“东为中江,入于海。”旧释皆以此为“三江”之一。汉以后各家解释不一:(1)《汉书·地理志》 指今安徽芜湖东经江苏高淳、东坝、溧阳至宜兴通太湖的青弋江、水阳江、胥溪、荆溪,中间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