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水县
1913年析皋兰县置,属甘肃兰山道。治所在今甘肃景泰县西寺滩乡宽沟。1927年直属甘肃省。1933年改名景泰县。
旧县名。1913年由皋兰县所属红水分县析置,治红水堡(今甘肃景泰县西红水堡)。因境内明万历间曾建红水堡得名。1933年更名景泰县。
1913年析皋兰县置,属甘肃兰山道。治所在今甘肃景泰县西寺滩乡宽沟。1927年直属甘肃省。1933年改名景泰县。
旧县名。1913年由皋兰县所属红水分县析置,治红水堡(今甘肃景泰县西红水堡)。因境内明万历间曾建红水堡得名。1933年更名景泰县。
在今广西鹿寨县西南。旧属雒容县,明置巡司于此。
即今湖南临湘市北二十二里聂市镇。《清一统志·岳州府二》: 聂家市 “在临湘县 (治今岳阳市东北陆城镇) 东南四十五里。有上、下二市”。
北宋乾德三年(965)置,属江陵府。治所在今湖北石首市境。寻废。
在今广西博白县东南八十里凤山镇 (蕉麻墟)。明置周罗巡司,清改为周罗寨巡司。
①在今北京市延庆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7永宁县:大石岭在“县东北五十里”。②在今辽宁辽阳市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7辽东都司:大石岭“在司南十五里”。③在今河南伊川县境。《周书·裴宽传》:北魏末,“乃将
明永乐三年(1405)置,属奴儿干都司。治所即今黑龙江省抚远县。后废。明永乐三年(1405年)置,治今黑龙江省抚远县。后废。
春秋晋地。即断梁城。故址在今山西沁县东南四十里虒亭岭村。《春秋》: 宣公十七年 (前592),“公会晋侯、卫侯、曹伯、邾子,同盟于断道”。或以为断道当在今河南济源市西南。古邑名。即“卷楚”。春秋晋邑。
即武陵五溪之一。一名辰水。又名麻阳河。源出今贵州江口县西北梵净山,称大江。东流入湖南境,始称辰水。经麻阳、辰溪二县, 注入沅水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武陵郡辰阳:“三山谷,辰水所出,南入沅。”《水经·沅水
在今河北涞源县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44广昌县:小沼,“宋雍熙二年,定州刺史田重进出飞狐伐契丹,重进至飞狐南,败契丹,遣别将谈延美屯小沼”。即此。
唐置,在今陕西蒲城县北。北宋废。唐置,在今陕西省蒲城县北。北宋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