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灵河。今辽宁西南之大凌河。《辽史·地理志》 宜州: “凌河,累石为堤。” 《金史·地理志》兴中府兴中县: “南有凌河。”
在今陕西扶风县西七里伏波村。墓前有清刻“汉伏波将军墓”碑一通。
在今湖北宜城市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9宜城县:羊祜汊“在县北三十里”。清置镇于此。《清一统志·襄阳府三》:羊祜汊镇“在宜城县北二十五里。相近有毛家埠镇”。
明嘉靖三十四年(1555)筑。即今江西大余县东北小溪。明曾迁赤石岭巡司于此。
在今陕西华县西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乾宁四年(897),韩建“拥通、沂、、济、韶、彭、韩、陈、覃、延、丹十一王至石堤谷,尽杀之”。胡注:“石堤谷,在华州西。”
明成化十二年 (1476) 置,驻郧阳府(治今湖北郧县)。辖汉中府、西安府商州、河南南阳府、湖广襄阳府和郧阳府、四川夔州府等地。万历二年 (1574) 加提督军务兼抚治郧阳等处职衔。清康熙六年 (16
在今四川盐源县西南黄草镇。明置中所土千户。
①三国吴黄武五年(226)分交州置,治所在广信县(今广西梧州市)。不久废。永安七年(264)复置,治所在番禺县(今广东广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、广西两省区除广东廉江以西、海南岛、广西桂江中上游、容县、
①又名菱水、陵水、濑水、永阳江、九阳江、颍阳江。在今江苏溧阳市。即 《汉书·地理志》所谓中江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溧阳县应劭注: “溧水所出南湖也。” 由今安徽芜湖市东流入江苏境内,经高淳、溧阳、宜兴,
辽置,属辽阳府。治所即今辽宁海城市西北六十里高坨镇附近。金废。古县名。辽置,治今辽宁省海城市西北高坨子附近。属辽阳府。金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