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唐县
唐贞观四年 (630) 置,属羁縻盖州。治所在今四川若尔盖县西北境。后废。
唐贞观四年 (630) 置,属羁縻盖州。治所在今四川若尔盖县西北境。后废。
亦作瓮水安抚司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 置,属播州宣慰司。治所在今贵州瓮安县北。万历二十八年 (1600) 改置瓮安县。
西魏改新兴郡置,属合州。治所在清居县(今四川南充市南青居镇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南充市南部及武胜县西北地。隋开皇初废。
①西魏置,属武州。治所在葭芦县 (今甘肃武都县东南七十里白龙江东岸)。北周郡县并废。②北周建德七年 (578) 置,治所在乐平县 (今山东莘县)。在武水之阳,因以为名。辖境相当今山东莘县一带地。隋开皇
东魏天平元年(534)析荥阳郡置,属北豫州。治所在西城皋县(今河南荥阳市西北汜水镇西北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荥阳市西部和巩义市地。北齐移治荥阳县(今荥阳市),辖境略有扩大。隋开皇初废。东魏天平初置,治成皋
明嘉靖十年(1531)置,属黔江县。在今四川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东七十里。清黔彭营设经制外委驻此。
即今湖北麻城市东、新洲县西境之举水。《水经· 江水注》: “举水出龟头山……南流注于江。” 《方舆纪要》 卷76麻城县: 举水 “在县东。源出龟峰山,西北流,又折而东南入黄冈县界,南流注于江”。(1)
即今广东顺德市东南小黄圃村。明弘治九年 (1496) 置巡司于此。清康熙六年 (1662) 裁,寻复置,小黄圃之东南为大黄圃,即今中山市北之黄圃镇。清设黄圃汛,有外委把总驻防,并建炮台于此。
北宋置,属通泉县。在今四川射洪县南小榆乡小榆坝。
即今湖南长沙县东二十四里梨镇。 《清一统志·长沙府二》: 榔梨市 “旧有榔梨税课局,久废”。
即谷。春秋时齐管仲食邑。在今山东平阴县西南东阿镇。《左传》:庄公三十二年(前661),“春,城小谷,为管仲也”。杜注:“小谷,齐邑。济北谷城县城中有管仲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