槎陂
在今湖南常德市东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武陵县: “东北三十五里有槎陂,亦 (崔) 嗣业所修以溉田,后废。大历五年,刺史韦夏卿复治槎陂,溉田千余顷。十三年以堰坏遂废。”
在今湖南常德市东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武陵县: “东北三十五里有槎陂,亦 (崔) 嗣业所修以溉田,后废。大历五年,刺史韦夏卿复治槎陂,溉田千余顷。十三年以堰坏遂废。”
即今吉林省吉林市东部老爷岭,属长白山脉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一》:纳穆窝集“在吉林城东八十里,高三里余, 城东南诸河多发源于此”。
即今辽宁朝阳县西南八十里平房子镇。民国《朝阳县志》卷4:“城西南平房子距县八十里。”
一名杜浦。即今上海市南汇县西北四十里周浦镇。元置下沙盐场及杜浦巡司于此。后盐场徙他处,巡司亦废。明嘉靖中又置三林巡司于此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4松江府上海县: 周浦镇 “明嘉靖三十四年,倭贼自柘林移据周
唐改龙县为龙标县,为巫州治。治所即今湖南黔阳县西南黔城镇。《元和志》卷30龙标县:“因龙标山为名。”天授二年(691)为沅州治。开元十三年(725)复为巫州治。大历五年
在今海南省澄迈县北。明正德《琼台志》卷5:石港“在县(治今老城镇)西二十里封平都,源合西峰、沙地、南滚、硝阳四水,会潮成港,港口两岸皆石”。《清一统志·琼州府一》:石港
元初升鸣沙县置,属宁夏府路。治所即今宁夏中宁县东北鸣沙镇。明洪武初废。元初升鸣沙县置,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东鸣沙镇。后属宁夏路。明初废。
1913年改乌什厅置,属新疆阿克苏道。治所即今新疆乌什县。清乾隆《西域同文志》卷3:“回语,乌什,即乌赤,盖山石突出之谓。城居山上,故名。”1930年属阿克苏行政区,后直属新疆省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
在今山西屯留县西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42屯留县: “蒲谷水出县西三十里蒲子谷,东南流,合于绛水。”
①西汉置,属沛郡。治所在今安徽涡阳县东北。西晋废。②隋开皇六年 (586) 置,属陈州。治所即今河南郸城县。大业初属淮阳郡。唐初废。古县名。(1)西汉置,治今安徽省涡阳县东北。属沛郡。三国魏废。(2)
元初置,属中书省。治所大同路 (治今山西大同市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及内蒙古河套至集宁市一带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改为山西等处行中书省,移治所太原府 (今山西太原市)。元置,治大同路(今山西大同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