昌门县
唐永泰元年 (765) 置,属歙州。治所在今安徽祁门县西。《元和志》 卷28祁门县: “本古昌门地,汉黝县之南境,永泰元年草贼方清于此伪置昌门县,以为守备。” 二年 (766) 改为祁门县。
唐永泰元年 (765) 置,属歙州。治所在今安徽祁门县西。《元和志》 卷28祁门县: “本古昌门地,汉黝县之南境,永泰元年草贼方清于此伪置昌门县,以为守备。” 二年 (766) 改为祁门县。
明永乐十二年(1414)属升华府。治所在黎江县(今越南广南——岘港省升平县地)。辖境相当今越南广南——岘港省升平、维川、桂山三县地。宣德二年(1427)以后入安南。
即今河南永城县北四十里太丘乡。《史记·六国年表》:周显王三十三年(前336),“宋太丘社亡”。《汉书·郊祀志》:“周显王之四十二年,宋大丘社亡。”西汉置太丘县于此。西晋县废。东晋初,祖逖曾据此。《晋书
在今广东潮阳市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3潮州府潮阳县: 盐岭径 “在县西百里,其山与普宁县接界,道通惠来县”。
即今广东德庆县东南八十里悦城镇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于此置悦城乡巡司。即今广东省德庆县东悦城。明洪武四年(1371年)置巡检司于此。
在今浙江海盐县西南三十二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1海盐县: 茶磨山,“今山周不过三里”。明嘉靖间兵科给事中许相卿隐居于此。
北宋乾德五年 (867) 废银山县为镇,属盘石县。即今四川资中县南四十里银山镇。明置巡司于此。(1)在山东省东平县西部偏北。面积98.9平方千米。人口5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前银山,人口8120。明洪武
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北四十八里崛山之巅。始建于唐贞元二年(786)。初名崛教寺。五代唐李克用、李存勗父子曾来此焚香,并题名刻石于此。明弘治间改今名。
在今河北廊坊市西。《清一统志·顺天府三》:安墟,“《旧志》:东安县古安墟,黄帝制天下以立万国,始经安墟,合符釜山,即此。《县志》:安墟在常道城”。
即定都渠。在今山东平度市南七十里。《寰宇记》 卷20胶水县: “定渚渠在县南七十里。西流入胶水。”
即黄堽集。今山东单县西南黄岗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