巩哈县
1939年析伊宁县置,属新疆省。治所即今新疆尼勒克县。1954年改为尼勒克县。
旧县名。1939年由尼勒克设治局升县,并改名巩哈县。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驻地尼勒克镇。1953年更名倪利克县。1954年易名尼勒克县。
1939年析伊宁县置,属新疆省。治所即今新疆尼勒克县。1954年改为尼勒克县。
旧县名。1939年由尼勒克设治局升县,并改名巩哈县。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驻地尼勒克镇。1953年更名倪利克县。1954年易名尼勒克县。
西汉置,属张掖郡,为农都尉治。治所在今甘肃永昌县西二十里水磨关南二里水寨城 (俗称白虎城)。西晋改名番禾县。隋开皇三年 (583) 复置番和县,属凉州。大业初属武威郡。唐武德二年 (619)又改名番禾
即今陕西西乡县南一百里司上乡。《清一统志·汉中府二》:司上汛“两面峻岭,一线中开,设有把总分防”。
在今广东江门市南郊白沙村。陈献章(1428—1500)字公甫,新会(今属广东)白沙里人。世称白沙先生。明学者。祠在其故居碧玉楼基础上扩建。始建于明万历十二年(1584),后经重修。祠内正中为陈白沙塑像
即今江苏吴江市东南四十五里芦墟镇。清置汾湖巡司于此。在江苏省吴江市东部,汾湖、元荡、韩郎荡、淀山湖间。面积100平方千米。人口5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芦墟,人口1万。元杨维桢《游汾湖记》谓因汾湖畔芦苇滩
在今四川阆中市东北二十里。唐初尝为阆中县治,亦谓之张仪城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8阆中县:“明洪武七年徙县治于府治西南。其故城谓之白沙镇,亦曰白沙坝。”
①清雍正五年 (1727) 改铜鼓卫置,属黎平府。治所在今贵州锦屏县东南铜鼓乡。道光十二年(1832) 废入开泰县。②1914年移开泰县于三江镇,改名锦屏县,属贵州镇远道。治所即今贵州锦屏县。因锦屏山
在今浙江临海市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2台州府: 城山岭 “在府西南三里。以城跨其上而名”。
即今湖北西北汉江支流堵河。《清一统志·郧阳府一》: 渚水 “一名庸水。一名武陵水。俗名陡河”。
亦作香房。在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区南。清光绪 《哈尔滨一带全图》: 哈尔滨市有香房。民国熊知白 《东北县治纪要》 吉林滨江县: “特别区管辖地,分道里、秦家冈、马家沟、香房、新安埠(一名三十六棚)、八站
浦阳江支流。即今浙江诸暨市西五泄江。《水经·渐江水注》: 浦阳江 “东径诸暨县,与泄溪合,溪广数丈,中道有两高山夹溪”。《隋书·地理志》: 会稽郡诸暨县 “有泄溪”。均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