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①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改贝丘县置,属清河郡。治所在今山东临清市东南康庄南。隋大业末废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置,属博州。北宋初属大名府。元丰中河决,徙治明灵砦 (今高唐县西南清平)。元属德州
即今江苏吴县西光福镇。清设巡司于此。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西部,西临太湖。面积70平方千米。人口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光福,人口 6000。镇以古诗“湖光十色,洞天福地”命名。1949年为光福乡,1958年
黄河最大支流。在今陕西中部。源出甘肃渭源县西南鸟鼠山,东流经陇西、武山、甘谷、天水诸县市,横贯陕西渭河北原,南纳斜、涝、丰、浐、灞诸水,北会泾水、洛水,在潼关县入黄河。长787公里。《尚书· 禹贡》:
亦名科儿古。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西岸哈耳宾卡河口。清初属宁古塔将军。康熙《皇舆全览图》:黑龙江下游西岸有“科儿古噶山”。后属三姓副都统。光绪《吉林通志》卷17:混同江北岸, 东至海滨
五代南唐保大十一年 (953) 升瑞金监置,属虔州。治所即今江西瑞金市。《寰宇记》卷108虔州瑞金县: “本瑞金场,淘金之地也。”明 《赣州府志》 卷1: “唐天祐元年杨吴析雩都象湖镇置监,掘地得金,
唐后突厥可汗南庭。当在今内蒙古武川县境。《新唐书· 突厥传》: “骨咄禄,颉利族人也。……伏念败,乃啸亡散,保总材山,又治黑沙城,……乃自立为可汗。” 《旧唐书· 突厥传》 作 “黑沙南庭”。突厥文
西汉置,属安定郡。治所在今甘肃平凉地区或宁夏南境。东汉废。
元置,属开元路。治所在奚关城 (今吉林珲春市西高丽城村)。《明太祖实录》 卷175: 洪武十八年 (1385) 九月甲申,“女直高那日、捌秃、秃鲁不花三人诣辽东都指挥使司来归。自言高那日乃故元奚关总管
在今浙江杭州市。《清一统志·杭州府》:虚白堂“在府城内旧治。唐白居易有诗,刻石堂上,后为钱氏都会堂”。
在今江苏泰兴市南天星村。清光绪《泰兴县志》卷5:“濠河西流十二里达过船港入江,少南西流十八里达洋㴓港入江,又西南流十里径大孙桥,又西八里至天星桥,又西二星达王家港入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