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元路
元改兴元府置,属陕西行省。治所在南郑县(今陕西汉中市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南,凤县、留坝、南郑以东,镇巴、岚皋以北,白河、镇坪县以西地。明洪武三年(1370)复改兴元府,寻改汉中府。
元升兴元府置,治南郑县(今陕西汉中市)。属陕西行省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省凤县、留坝、南郑等县以东,佛坪、宁陕、旬阳等县以南地区。明洪武三年(1370年)改置汉中府。
元改兴元府置,属陕西行省。治所在南郑县(今陕西汉中市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南,凤县、留坝、南郑以东,镇巴、岚皋以北,白河、镇坪县以西地。明洪武三年(1370)复改兴元府,寻改汉中府。
元升兴元府置,治南郑县(今陕西汉中市)。属陕西行省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省凤县、留坝、南郑等县以东,佛坪、宁陕、旬阳等县以南地区。明洪武三年(1370年)改置汉中府。
在今湖南石门县西北一百二十里水南渡乡。清置巡司于此。
亦作石默城。在今四川巫山县或巫溪县境;一说在湖北巴东县境。《周书·蛮传》:北周天和元年(566),“向五子王据石默城,令其子宝胜据双城。……(陆腾)擒五子王于石默,获宝胜于双城”。在今重庆市奉节县东北
亦作德勒德尼城。在今黑龙江省嘉荫县西北黑龙江岸。乾隆 《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标注战迹图》: 文苏苏河口北有 “德勒德尼城”。清陈仪 《陈学士文集》 卷10萨布素传: 康熙二十二年 (1683),“公别以
亦名公平墟。即今湖南蓝山县东北火市乡。清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卷1蓝山县图:县东北有火田铺。
明宣德六年(1431)置,属龙门卫。治所即今河北赤城县东龙门所。清废。明宣德六年(1431年)置,治今河北省赤城县中龙门所镇。清顺治十六年(1659年)省入龙门卫。
①西汉置,属武陵郡。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九十里王村镇。南朝梁废。②1913年改酉阳州置,属四川东川道。治所在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。1928年直属四川省。1983年改设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。(1
西晋太康初置,属建平郡。治所即今四川巫山县西北一百二十里大昌镇。《水经· 江水注》: 巫溪水 “又南径建平郡泰昌县南”。北周改为建昌县。古县名。晋初置,治今重庆市巫山县北大昌镇。属建平郡。北周时改大昌
东魏置,即今河南宜阳县西二十四里柳泉乡。《周书·司马裔传》: 大统十三年 (547),“攻拔东魏平齐、柳泉、蓼坞三城”。
即叶峰铁路。从辽宁叶柏寿(今建平)经天义(今内蒙古宁城县)至赤峰(今内蒙古赤峰市)。自辽宁省建平(叶柏寿)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。长147千米。1934—1935年建。南北连接锦承铁路和京通铁路。
古河名。在今河北清河县西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清河郡信成县:“张甲河首受屯氏别河,东北至蓨入漳水。”今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