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血,古代双方结盟或订立条约时,双方要喝加有牲禽类血液的酒,以示信守,称为口血。口血未干,形容结盟时喝的口血染红了嘴巴还未干,就背弃了原来的盟约诺言。公元前565年,郑国刚因晋师来伐而乞和成盟。楚国又
汉.东方朔《非有先生论》:“今则不然,反以为诽谤君之行,无人臣之礼,果纷然伤于身,蒙不辜之名,戮及先生,为天下笑,故曰谈何容易。”“谈及容易”,原指臣下向君主进言很不容易。后亦谓做起事来并非象说的那么
源见“双柑斗酒”。借指雅游宴乐。清魏源《村居杂兴十四首呈筠谷从兄》之十一:“斗酒双柑下,中有万古诗。”并列 一斗酒,两个柑。语本南朝宋· 刘义庆《世说新语》:“戴仲若,春日携双柑斗酒,人问何之?答曰:
同“武安振瓦”。北周庾信《拟咏怀》:“武安檐瓦振,昆阳猛兽奔。”
《文选》卷二七曹植《箜篌引》:“惊风飘白日,光景驰西流。盛时不可再,百年忽我遒(终,尽)。生在华屋处,零落归山丘。”此是慨叹人生短暂,富贵无常。后也可用为兴亡盛衰之叹。清.梁绍壬《两般秋雨庵随笔》一:
同“昆明灰”。清 丘逢甲《答台中友人》诗:“归来谁与话酸辛,满目茫茫劫后尘。”
《论语.微子》:“齐景公待孔子,曰:‘若季氏,则吾不能;以季 孟之间待之。’”何晏集解:“孔曰:鲁三卿,季氏为上卿,最贵;孟氏为下卿,不用事。言待之以二者之间。”后以“季孟之间”指上等和下等之间。《晋
人必先有自取侮辱的行为,别人才侮辱他。 表示人要取得别人尊重,必须自尊自重。语出《孟子.离娄上》:“夫人必自侮,而后人侮之;家必自毁,而后人毁之;国必自伐,而后人伐之。”元.无名氏《谇范叔》二折:“
源见“原宪贫”。又汉贾山《至言》:“夫布衣韦带之士,修身于内,成名于外。”指贫家寒士。唐骆宾王《上司列太常伯启》:“某蓬庐布衣,桑枢韦带。”并列 桑枢,桑木作的门轴。韦带,以无饰皮革作的腰带。出身贫穷
同“鸣琴化治”。唐张说《赠太州刺史杨君神道碑》:“授豳州 三水令,曳尚方之舄,鸣单父之琴,志道不矜其大才,勤政无陋其小邑。”